学科门类:经济学类 
 专业代码:020104T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和道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扎实的资源环境经济学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掌握现代经济学、环境污染治理、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经济方法,熟悉中国经济运行与改革实践,熟悉中国环境资源问题现状及政策,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毕业生可胜任各级政府部门、环境资源管理部门、农林牧渔各业、各类大中型企业以及教学科研机构等相关部门工作。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一)知识要求
 1. 牢固掌握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应用技能,掌握资源、环境与经济的互动关系,理解资源与环境经济理论的内涵、发展演进、学派差异及争论重点。
 2. 了解现代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并且能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数据库进行文献检索、数据处理、模型设计、研究分析和论文写作。
 3. 经济学类专业人才所从事的理论研究与实际业务工作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和综合性,需要具有宽广的知识面,因此,根据具体专业属性还须熟悉其他相关领域的知识,如人文学科、管理学科、法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等方面的相关知识。
 (二)能力要求
 1. 具有感触经济现象和社会问题的经济学逻辑思维能力,具备运用经济学知识和经济学理论解决实际资源、环境问题的能力。
 2. 具有利用创造性思维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将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具有较强的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自主学习、独立思考,不断接受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的能力。
 4. 熟练掌握外语,具有比较完善的数学知识和良好的数学基础,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并能运用经济统计软件对经济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
 5. 具有利用创造性思维开展科学研究和创业就业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6. 熟悉经济学理论运用的市场环境、政策依据和政策效果,了解经济学理论发展前沿和实践发展现状,具有对经济问题和经济政策进行独立思考及清晰表达的能力。
 (三)素质要求
 1. 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职业素质、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并具有持续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
 2. 具有较高的文化品味和审美情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能够承担社会重任。
 3. 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注重人文关怀,具有完整的知识结构、良好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
 二、专业培养特色
 本专业培养特色是培养综合性和应用性的人才。该专业涉及经济、社会、自然、技术等各个方面,具有明显的综合性和交叉性特点。应充分发挥传统财经类院校经济学理论功底扎实的特点,在教学中实行通专结合的教学模式,通过增加资源科学和环境科学方面相关课程不断拓宽专业口径,力争培养满足社会需求的资源环境治理综合性人才。与其他经济学专业相比,本专业具有应用性强特点,以培养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素质过硬、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围绕环境污染治理和资源开发利用,依托各类实习基地,培养环境污染治理及国土资源整治的专业应用型人才。
 三、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本专业核心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资源经济学、环境经济学、环境经济与政策、人类资源环境问题、生态经济学、人口经济学、数学相关课程等。
 四、修业年限
 本科基本修业年限为4 年。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实行 3-6 年弹性学制,学生可提前 1 年或延长2 年毕业。
 五、毕业学分标准
 本专业要求学生修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总学分155学分和各模块应修学分,方准毕业,其中:1. 通识教育课程64学分,其中,通识必修课 44学分,通识选修课20学分且需修满每个模块要求的最低学分。 2. 专业教育课程65学分,其中,专业基础课25学分,专业必修课程18学分,专业选修课需最低选修22学分。3. 独立实践课程26学分,其中,实践必修19学分,专业实践选修课需最低选修4学分,创新创业实践选修课3学分。
 六、学位授予
 按要求完成学业,达到毕业学分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七、课程体系及学分学时分配
 课程按内容分为通识教育课程模块、专业教育课程模块和独立实践课程模块。课程按性质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其中必修课包括通识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实践必修课,选修课包括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选修课。总学分155分,其中必修课106分,占总学分的 69.7%;选修课49分,占总学分的31.6%;实践教学40分,占总学分的25.8%。
 课程体系框架及学分学时统计表
 
  
   
    
     | 课程类别 | 课 程 总 学 分 | 课 程 总 学 时 | 学时 类型 | 学期、周数、周学时分配 | 
    
     | 理 论 | 实 践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 14 | 17 | 17 | 17 | 17 | 17 | 17 | 17 | 
    
     | 通 识 课 | 通识必修课 | 44 | 718 | 650 | 68 | 10 | 15 | 11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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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识选修课 | 20 | 402 | 402 | 
 | 2 | 4 | 4 | 4 | 4 | 4 | 2 | 
 | 
    
     | 小 计 | 64 | 1120 | 1052 | 68 | 9 | 17 | 11 | 8 | 4 | 4 | 2 | 
 | 
    
     | 专 业 课 | 专业基础课 | 25 | 404 | 355 | 49 | 4 | 6 | 6 | 6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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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业必修课 | 18 | 306 | 289 | 17 | 
 | 
 | 3 | 6 | 6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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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业选修课 | 22 | 374 | 234 | 140 | 
 | 
 | 2 | 6 | 6 | 6 | 2 | 
 | 
    
     | 小 计 | 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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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独立 实践课 | 实践必修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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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业实践选修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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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新创业实践选修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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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 计 | 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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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教学学分分配及比例
 
  
   
    
     | 课内实践学分 | 独立实践课学分 | 实践学分合计 | 占总学分的比例 | 
    
     | 14 | 26 | 40 | 25.81% | 
   
  
  
 课内实践学分=通识课课内实践学分+专业课课内实践学分
 八、教学计划进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