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门类:经济学
 专业代码:020101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扎实的经济学专业基础知识、跨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现代经济学的基本方法,熟悉中国经济运行与改革实践,能够运用本专业的研究方法开展调查和研究,并能分析和解决本专业或相关领域复杂问题,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复合型人才。毕业生可胜任涉外经济管理部门、国内外大中型企业、研究机构和社会组织等领域的经济研究、分析、预测和综合经济管理等工作。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一)知识要求
 1.能够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基础,掌握经济运行规律和经济指标的内在联系,理解经济理论的内涵、发展演进、学派差异及争论重点。熟悉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了解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和惯例。
 2.了解现代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并且能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数据库进行文献检索、数据处理、模型设计、研究分析和论文写作。
 3.熟悉经济学理论运用的市场环境、政策依据和政策效果,了解经济学理论发展前沿和实践发展现状;具有宽广的跨学科知识,了解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和惯例。
 (二)能力要求
 1.具有感触经济现象和社会问题的经济学逻辑思维能力,具备运用经济学知识和经济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复杂问题的能力。
 2.具有利用创造性思维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批判精神和反思意识;能够运用本学科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组织开展调查和研究,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意识。
 3.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协调和管理能力,能够运用准确规范的语言文字、逻辑清晰的表达,具有一定的宣传和传播力;具有自主学习、独立思考,不断接受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的能力。
 4.具有比较完善的数学知识和良好的数学基础,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和网上办公系统,并能运用经济统计软件和相关模型对经济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
 5. 熟练掌握外语,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关注本专业领域的全球重大问题,具有开展涉外经济工作的能力。
 6. 经济学类专业人才所从事的理论研究与实际业务工作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和综合性,具备运用跨学科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素质要求
 1.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职业素养、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并具有持续的进取精神、创新意识。
 2.具有较高的文化品味和审美情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关心社会问题和国家发展,能够承担社会重任。
 3.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注重人文关怀,具有完整的知识结构、良好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
 二、专业培养特色
 本专业是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创新和发展的需要而设立的一个理论与应用并重型本科专业。该专业突出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理论体系的发展,重视现代经济学分析方法和技能的培养,主张通过对国内外经济学动态和经济历史的把握,并借鉴中国传统文化来构建中国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总结中国经济模式的特征,形成中国经济学。本专业遵循知识结构和课程体系整体优化原则,以新技术和新知识不断充实教学内容,注意知识内容的相互渗透和更新,旨在提升学生对基本经济理论的兴趣,加强学生应用经济学专业知识审视当今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问题和现象的能力,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复合型人才。
 三、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核心课程:政治经济学、《资本论》选读、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计量经济学、当代中国经济等。
 四、修业年限
 本科基本修业年限为 4 年。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实行 3-6 年弹性学制,学生可提前 1 年或延长2年毕业。
 五、毕业学分标准
 本专业要求学生修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总学分155学分和各模块应修学分,方准毕业,其中:
 1.通识教育课程64学分,其中,通识必修课44学分,通识选修课20学分且需修满每个模块要求的最低学分。
 2.专业教育课程64学分,其中,专业基础课25学分,专业必修课程18学分,专业选修课需最低选修21学分。
 3.独立实践课程27学分,其中,实践必修21学分,专业实践选修课需最低选修3学分,创新创业实践选修课3学分。
 六、学位授予
 按要求完成学业,达到毕业学分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七、课程体系及学分学时分配
 课程按内容分为通识教育课程模块、专业教育课程模块和独立实践课程模块。课程按性质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其中必修课包括通识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实践必修课,选修课包括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选修课。总学分155分,其中必修课108分,占总学分的 69.7%;选修课47分,占总学分的30%;实践教学39分,占总学分的25.2%。
 课程体系框架及学分学时统计表
 
  
   
    
     | 课程类别 | 课 程 总 学 分 | 课 程 总 学 时 | 学时 类型 | 学期、周数、周学时分配 | 
    
     | 理 论 | 实 践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 14 | 17 | 17 | 17 | 17 | 17 | 17 | 17 | 
    
     | 通 识 课 | 通识必修课 | 44 | 796 | 728 | 68 | 11 | 19 | 1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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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识选修课 | 20 | 340 | 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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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 计 | 64 | 1136 | 1068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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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 业 课 | 专业基础课 | 25 | 404 | 355 | 49 | 7 | 6 | 6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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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业必修课 | 18 | 306 | 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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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6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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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业选修课 | 21 | 357 | 327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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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 计 | 64 | 1067 | 988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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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独立 实践课 | 实践必修  | 21 | 79 | 
 | 79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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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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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业实践选修 | 3 | 51 |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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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新创业实践选修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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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 计 | 155 | 2333 | 2056 | 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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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教学学分分配及比例
 
  
   
    
     | 课内实践学分 | 独立实践课学分 | 实践学分合计 | 占总学分的比例 | 
    
     | 7.65 | 27 | 34.65 | 22.35% | 
   
  
  
 课内实践学分=通识课课内实践学分+专业课课内实践学分
 八、教学计划进程表